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人民政府-单位职责_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

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工业和信息化局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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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职责;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承担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三)拟定工业行业规划、执行有关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工业、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领域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县级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编制工业领域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州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承担全县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承担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六)贯彻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国家、省、州、县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及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七)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储存安全的监管;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八)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贯彻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类财政性资金。

(十)拟定工业和信息化年度节能计划、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绿色发展;监督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拟定县级财政用于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并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工信领域的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煤炭生产和煤炭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县煤炭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全县煤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标准化建设,指导煤炭企业结构调整;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煤矿企业生产安全费用和风险抵押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好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瓦斯等级鉴定、通风能力测定、质量标准化及煤矿工程质量认证工作;制定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论证等前期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内外贸易、经济技术合作、外商投资餐饮服务、物资流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研究全县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十四)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五)负责拟定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负责审理转报商贸限额以上企业,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年度检查;负责全县内加油站原址改扩建相关手续办理,并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验收;负责全县内加油站暂时歇业审核,签署《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审核意见,并负责收回、保管《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批准证书》;负责全县内新建加油站项目的立项前审查、设置规划、报批;负责审批和规范全县农贸市场建设。

(十六)履行商贸流通领域行政执法的职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汽车燃气流通、拍卖、租赁、典当、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对社消零运行情况的分析。

(十八)负责拟定全县会展业发展规划;研究起草全县商务会展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会展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指导、统计、培训等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及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指导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统计和运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负责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申报、审核和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二十一)牵头拟定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二十二)组织、协调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应对工作。

(二十三)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经贸政策;执行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申报工作。

(二十五)负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十六)负责起草大数据、信息化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大数据、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拟定大数据、信息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十七)负责统筹数据资源建设、管理。统筹政务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八)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数据共享开放,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统筹推进智慧平塘建设。

(二十九)负责研究拟定全县信息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大数据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开展大数据发展应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广应用、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十)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大数据融合应用。指导协调推进大数据与四个融合发展(与实体经济、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促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重要大数据平台应急值守和协调工作。

(三十一)监督管理全县网络和信息服务市场。联系在县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工作。

(三十二)负责全县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大数据、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

(三十三)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上级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全县大数据重大项目效益评审和评估工作,提出大数据、信息化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定县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报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统筹县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三十四)承担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大数据、信息化领域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指导大数据、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统筹组织开展大数据、信息化新闻宣传工作。

(三十五)负责大数据、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全县大数据、信息化人才培训有关工作。

(三十六)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并组织实施食盐年度分配、调拨计划,保障食盐供应;参与或管理国家储备盐和碘盐基金;参与盐业调节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碘缺乏危害防治规划,制定本县实施意见,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营养盐、调味盐、保健盐、药物盐及其他食盐产品实施管理;依法管理盐业市场,受理对盐业违法案件的举报;法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