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_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

黔南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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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升全州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水平,进一步提高供餐质量,不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56号)、《省教育厅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的通知》(黔教助发〔2015〕341号)、《省政府办公厅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37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的通知》(黔教发〔2021〕52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黔南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2〕27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印发黔南州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6〕8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指全州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幼儿园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农村公、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一)实施范围。全州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

第五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实施范围。全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具备供餐条件的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农村户籍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第三章?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使用和结算

第六条?全州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资金直达到县。非集中连片特困县按“地方先行,中央、省奖补”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七条?全州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由省、州、县按4:3:3的比例共同分担,非集中连片特困县由本级财政承担。

第八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农村学前儿童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第九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实行按月结算,按学期清算。学校应在开餐当月完成食材配送后,将配送票据送到县学生营养办进行审核,县营养办收到票据后,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完成全县审核工作后,应向局党组提交当月全县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配送企业。具体结算程序结合本县(市)资金管理办法有序进行。

第十条?学前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拨付,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据实拨付。

第十一条?配送票据主要包括食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日期等信息。按量结算,不得按学生人头结算。

第四章?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各县(市)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支出标准,实行专款专用,节余留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学校要定期公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食品数量和价格,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学校要及时将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信息录入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严防虚报、套取资金行为。

第十五条?建立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项审计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第?各县(市)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完善本县(市)具体实施方案,并抄报州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第十七条?国家对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如有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附件:1.黔南州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2.黔南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


附件1:

黔南州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细则

第一条享受对象。全州10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在园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2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自行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第二条补助标准。在家庭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基础上,为农村学前教育在园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补助3元,全年按学前教育儿童在园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改善儿童营养,提高供餐质量,不得直接发放给儿童个人或家长。

第三条资金保障。全州10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由省、州、县三级财政按照4:3:3比例共同承担,2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全额承担。

第四条供餐方式。营养膳食补助用于学前教育机构食堂向儿童供餐。各县(市)、学前教育机构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针对学前儿童身体发育成长需要,科学合理配餐,通过提供多种新鲜蔬菜、水果、鸡蛋、牛奶或酸奶、大豆或豆制品、猪肉、牛羊肉、禽肉、鱼肉等食物,促进学前教育儿童健康成长,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第五条食材采购。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膳食补助资金由县(市)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幼儿园所需食品或幼儿园自行采购。

第六条确保安全。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各县(市)、幼儿园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责任追究、进出货查验登记、食品留样、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相关培训等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专门管理人员,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采购、贮存、加工、分餐、消毒等各环节和食品安全。

简要流程:符合条件的学前教育机构上报在校(园)儿童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公示→学前教育机构食堂供餐。


附件2:

黔南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实施细则

第一条?实施范围。全州10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具备供餐条件的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农村户籍学生,2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自行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第二条?补助标准。每生每天补助5元,全年按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在国家每天5元钱补助的基础上,推进实施“5+X”的供餐标准。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通过家庭合理缴纳一定费用,共同提高供餐质量。

第三条?资金来源。全州10个集中连片特困县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2个非集中连片特困县执行标准不变,中央、省实行奖补。中央财政每生每天补助4元、省级每生每天补助0.6元、县级财政每生每天承担0.4元。

第四条?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对于因学生流动或实际在校天数减少等导致资金出现的结转结余,应按照《财政部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推进地方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要求执行。

第五条?补助方式。由学校食堂为在校学生提供等值的营养午餐,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受助学生或家长。

第六条?食谱制定。食谱的制定要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特点,符合学生营养健康需求。各县(市)学生营养办或学校要对照《学生餐营养指南》和《中小学学生餐良好操作规范》要求,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按义务教育学生年龄段需要研究制定多套参考食谱。各县(市)按小学、初中各不少于16套制定带量食谱(春、夏、秋、冬季食谱各4套),供各学校选择使用。通过科学制定食谱,从源头上保证学生从“吃得饱”向“吃得营养、科学、均衡”转变。

第七条?提质升级。全面实施“5+X”模式。根据学生营养健康需要,全州全面试行营养改善计划“5+X”模式,即在政府提供的每天每生5元膳食补助为主的基础上,家庭适当交纳一点费用,提高供餐质量和标准。各县(市)政府加强统筹,多措并举,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工作,统筹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餐。各县(市)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家长会、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从严从低研究确定“X”试行标准和“5+X”实施方案,报县(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实现食物多样化。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每餐至少“三菜一汤”,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每天食材种类达到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每周要保证有牛奶、鸡蛋、水果交替供应,不断满足学生营养健康的需要。

第八条?食材配送

(一)规范“四统”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规定招投标程序,杜绝打招呼、指定、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严禁无资质、无效资质、资质不全供应商中标。配送企业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食材采购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购货凭证》。肉类食材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质品质合格证》,蔬菜类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农药残留快检报告,粮油等包装食材索要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及当批次出厂检测报告。禁止使用转基因、散装食用植物油、调和油和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调味品等,严禁“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学校食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成品应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

各县(市)至少有1-2家配送企业对所需食材进行配送,形成良性竞争机制,提高食材配送质量,切实维护学生利益。

(二)完善“四统”采购机制。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四统”(统招、统购、统配、统送)要求,切实减少采购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和采购价格,保障食材质量,努力使“每一分钱吃到学生嘴里”。以县为单位建立和完善由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为主导,市场监管和配送企业、学校、家长等各方参与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价格稳控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供餐质量。

(三)完善食材询价机制。按照“确保质量、降低成本、就近取材、品种多样”的原则,根据季节变换、食材品类特点和当地市场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询价周期,适时对集中采购的食材询价和定价(原则上每月询价不少于1—2次)。切实控制食材采购成本,所采购的食材不得高于当地同类食材市场价格(或当地居民生活必需品监测价格),价格动态调整的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努力实现食材采购质优价廉。

(四)加强食材采购监管。将提质行动纳入教育民生重点监管范围。对配送企业招标、食材采购数量、采购质量、采购价格、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重点督查和监管,实现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为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供餐质量提供保障。

(五)持续推进“校农结合”。加强产销对接,推动我州安全、绿色、新鲜、优质农产品进入学校食堂,实现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和学校采购采购优质农产品“一仗双赢”,使提质行动更好服务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九条?学生食堂管理

(一)食材验收。学校食堂管理负责人每天对配送企业配送到校的食材逐一进行验收登记,严格把好质量、数量关,杜绝不合格食材流入学生餐桌。

(二)食材储存。食品储存要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地离墙、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储存室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物品?,盛放食品的容器要加盖保存。

(三)食材加工。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实行专人加工、专用场所制作、使用专用工具,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并煮熟烧透,防止外熟内生。要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相关要求,公开食品加工制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餐具消毒。学校食堂对所有餐具在使用前须由专人负责清洗消毒。凡清洗消毒的餐具必须存放于保洁柜,不得随意搁置或提前摆放,防止二次污染。未经清洗消毒或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在保洁柜内。冰箱(柜)每周进行一次除霜清洗和消毒,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开展餐用具检测,每学期餐用具送第三方进行检测至少1次。

(五)环境卫生。学校食堂要干净整洁,排污水道畅通,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应设置独立的备餐场所,做好灭菌和温度控制。食堂周围25米内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定期开展“除四害”工作,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

(六)食品留样。学校食堂必须有专用留样冰箱,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留样冰箱实行双人双锁监控管理。留样容器要密封性好,最好使用易于清洗的不锈钢、塑料盒作为专用留样容器,学校对每餐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g,留样时间48小时以上,并规范做好留样记录台账。

(七)陪餐分餐。要建立陪餐制度,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陪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饭菜分放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佩戴帽子、口罩、一次性手套等。

(八)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学校要建立用餐信息公示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及供餐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各县(市)、校要切实加强学生餐饮文化教育,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切实教育学生厉行节约、珍惜粮食,杜绝浪费,认真开展“节俭养德、从小做起”、“文明餐桌”等主题实践活动,从小培养学生节俭节约意识,养成良好习惯。

第十一条?构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对生产、加工、配送企业的监管体系,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绿色、环保。完善食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制,督促配送企业每天对配送食材开展自查自检。建立健全食材供应和供餐准入退出机制。强化食材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食品留样、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环节的监管,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强化与市监、卫健、疾控等部门协作,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食材、餐具等抽检,确保学校师生食品安全。

简要流程:学校上报在校学生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公示→学校食堂供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