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人民政府-机构设置_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

水果老虎机_老虎机游戏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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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0854-7231906)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目标考核、离退休等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教育培训、统计专业资格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2.承担全县统计系统普查经费、统计专项调查经费的管理工作;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部门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统计系统政府采购工作。

3.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研究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统计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受理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4.负责统计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承担统计执法工作考核任务和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参与统计普法宣传以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工作;受理上级统计局及县有关部门批转或移送的统计违法案件。

5.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二)业务科(0854-7231751)

1.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开展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2.管理各类统计数据和资料;负责综合统计数据库维护;负责重要统计数据发布和有关统计咨询工作。

3.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办审批或备案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相关专项调查工作。

4.拟订全县新经济统计试点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新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县新经济统计调查数据,开展新经济统计分析研究。

5.收集汇总自然资源统计资料(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负责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表(包括土地资源资产账户、林木资源资产账户、水资源资产账户和矿产资源资产账户)。

6.开展全面小康建设统计监测;开展全面小康建设达标及巩固提升现代化统计监测;开展县域经济统计监测。

7.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工业、能源、社会、科技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组织实施全县主要能耗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

8.按规定开展大数据应用研究,建立和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研究分析大数据发展指数,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9.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收集、整理、提供和发布全县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检查和评估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组织指导有关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研究。

10.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以及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和农村住户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及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

(三)普查科(0854-7231750)

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县情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负责各项普查和专项调查资料的编印及装订归档工作;做好各项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撰写分析资料或论文;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各项普查和专项调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基本单位名录维护更新工作、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就业调查、工资统计、人才资源调查、文化产业调查等经常性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四)统计事务服务中心(0854-7231908)

负责组织和实施国情国力普查和大型调查工作,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负责对乡镇统计调查中心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工作;收集和整理全县范围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数据,开展统计分析,撰写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为领导决策及时提供服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统计行政执法大队(0854-7231907)

负责对本局起草的业务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监督统计行政执法工作;受理统计行政许可、行政复议,处理行政应诉;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和查处案件的档案。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教育培训工作。对镇(乡、街道)进行统计检查工作的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